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15#施工临时便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批复
来源: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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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绕城西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15#施工临时便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相关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达州绕城高速公路作为四川省18个地级市绕城环线之一,已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为保证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固家河一级支流大堰河上建设施工临时便桥一座,主要连接两岸临时便道,便桥全长28.30m,桥梁跨度3x9.1m,分类为小桥。

  二、《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合适,技术线路正确,内容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和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所在河道的防洪标准。本项目桥梁工程防洪标准按25年一遇洪水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四、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项目建设的分析结论、行洪论证与计算成果、防洪影响综合评价和对防洪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各方面影响评价结论,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六、你单位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放线施工,不得随意挤占河道,严禁将施工弃土弃渣堆放在河道行洪区域内,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制定好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及防汛预案,做好工程的运行、管理及安全工作。

      七、本项目施工便桥为临时性便桥,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便桥应随之拆除,拆除期间做好废弃物清理工作,严禁将拆除废弃物堆放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

       附件: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15#施工临时便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3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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