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乡村振兴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农﹝2023﹞22号),下达我区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11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5万元,省级资金19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57万元,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33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中央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
1.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560万元。全区8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每村70万元。
2.支持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治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42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88.75万元、乡村建设和治理276.25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60万元。
二、省级资金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产业发展157万元。
(二)农村脱贫残疾人巩固提升任务。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奖补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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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