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1日,县委督查室转来“市长热线”一件,热线中反映:“南外花溪街大排档、烧烤门市占道经营、通宵营业,噪音扰民、油烟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学生上、下学安全”。对此,市政府罗强市长、县委陈光礼书记均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妥处此事。接到此件后,大队长宋小毅高度重视,立即同分管副大队长李伟祥处理此事。目前,此事已妥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调查处理情况
5月11日下午,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宋小毅、副大队长李伟祥召集一中队、协管办负责人对这一市民投诉进行了专题研究。经现场查看:花溪街地处县城“夜市”,整条街共有烧烤、大排档、串串香等13家,每天下午5点摆摊,通宵营业,确实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的现象。对此,大队召集所有业主开会,向他们提出了整改方案,要求所有业主晚上七点以后才准予营业,十二点以后必须入室经营。违者,一律按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13家业主纷纷表示,愿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整个街道的“夜市”经营活动基本正常。今后,执法大队将结合自身的工作情况,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力管好花溪街“夜市”。
二、形成原因
早在达县政府南迁之时, 由工商局负责规划,报县政府同意在花溪街设烧烤“夜市”至今。期间也出现过噪音、油烟扰民的现象,对此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从成立开始,就进行过多次整治,但每次业主都以“此处是政府规划的夜市”为由,收效不大,城管执法大队由于职责所限,只能规范其经营行为,无法解决根本。
三、建议
1、由城管办牵头,工商、城管、环保、城建等多家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扰民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
2、由于该“夜市”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及学校的正常秩序,建议将“夜市”迁至“好吃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