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今春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的通知》(林发明电[2006]13号)以及省林业厅贯彻意见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野生动物疫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将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大对野生鸟类特别是野生候鸟的监测力度。我县地处野生候鸟迁徙的过境之地,候鸟在迁徙过程中,停留取食,有续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可能性。目前全县已建立了5个候鸟迁徙固定监测站,62个流动监测站,在前期的监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由于候鸟生活习性不同,迁徙时间也不一致,加之禽流感病毒成活时间较长,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固定监测与流动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增加防控面,继续把候鸟监测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坚持日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地要加强与畜牧、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现野生鸟类异常死亡要立即做好前期隔离和现场记录,在第一时间通知当地动物检疫机构取样检验,并向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机构及时报告情况。要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经费,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防控知识,教育群众自觉避免接触野生鸟类。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防止疫病的人为传播。
附件:省林业厅川林发[2006]31号
国家林业局林发明电[2006]13号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