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企业、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业、蚕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经研究制定了《达县蚕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达县蚕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达县蚕桑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开展农业、蚕业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实现“3357”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全县农业蚕桑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蚕业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蚕业部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蚕业系统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农业科技人员、蚕业生产经营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
(二)普法内容的重点。宪法、国家基本法、农业法、畜牧法、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三农”关系密切的农业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三)普法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三、“五五”普法主题活动
(一)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紧密结合农业蚕业生产季节,将每年三月定为“农业法制宣传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二)大力开展“农业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把涉农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 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泛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四、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2006年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普法工作班子,培训普法骨干,作好组织发动工作;2006年至2009年,认真完成普法的各项工作内容。2010年,完成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保障
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蚕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摆到议事日程,落实普法经费和普法责任,确保“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