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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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达县县委、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达县”活动实施方案》(达委发[2005]24号)、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创建“平安达县”规划工作的通知》(达综治委[2006]9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达县的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时间安排。4月10日—10月10日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即:4月10日—5月31日为创建活动的健全机构、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6月1日—9月30日为实施创建、对照检查、整改完善、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二、创建工作的有效保障。为了完成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局里各部门、各股室要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当成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必须给予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制度保障,做到人员、职责、措施、制度、经费五落实,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三、创建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实现机关管理制度化;二是建立和完善维稳工作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协调督办机制、主体责任机制、竞争激励机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积极排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四、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在机关办公区口综治委的领导下并与其同步抓好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治安良好。做到全局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吸毒人员,无“法轮功”练习者,无泄密事件发生,无“黄赌毒”丑恶现象;二是单位稳定。无单位职工集体上访,无职工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三是干部群众满意。通过创建活动,职工对单位治安的满意率在95%以上,平安创建活动职工知晓率达95%以上。四是综治组织健全。五是治安防范落实。建立处突预案、治安灾害预案,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全民治安大巡逻”,积极协作办公区、社区等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六是疏导控制有力。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排查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做到软件资料齐全;七是法制教育扎实。聘请一名律师,开辟一处专栏,讲一次法制专题课,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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