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梯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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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石梯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8

石梯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达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州市达川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市委五届六次、区委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户使用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及地方属地责任,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3个月左右时间采取精准严格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监管执法等各环节,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整治清单,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到2025年底前,燃气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严进、严管、严处、重罚的常态化燃气安全管理机制,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燃气管网智能化监控预警能力基本实现,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开展燃气经营许可核查清理,对无证经营企业要依法关停并严惩;对许可即将到期的企业提醒提前按要求申报续期申请;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超出许可事项范围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站(供应站、储配站)未实行经营许可一站一证的,要评估安全技术条件达到要求后按照一站一证核发,评估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立即关停。对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经营类别、区域等事项不规范的,要立即纠正、重新核发。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2.结合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压实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人员配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抢修维护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未制定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3.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或末端浓度小于最小检测量,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每年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卸、迁移、改造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规销售自提气,且未对用户实行随瓶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安全宣传一次,以及经营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牵头单位:镇规建办

4.开展燃气充装许可核查清理,企业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充装,要依法责令关停,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停止充装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牵头单位:镇规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5.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场所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加强餐饮等经营性燃气用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管,对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按情节实施处罚。(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2.开展餐饮等经营性燃气用户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和每年检测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四、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牵头单位:镇规建办、应急办

2.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镇党委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和本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形成检查清单制定专项方案并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建办,由规建办主任谯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单位、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小单元。

(二)提高排查质效,规范整治管理。镇规建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单位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全面自查,做到排查问题见底到边,切实提高排查质量。要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确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严防风险隐患漏管失控;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记录在册。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严格监督执法,强化督促指导。要进一步理清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执法事项,制定执法清单和计划,实施联合监管执法,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镇规建办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采取书面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对整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进展滞后、工作不实、推诿扯皮、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地方进行督促。对问题情节严重、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要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六个问题,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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