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计生办:
自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认真地开展了调查登记确认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景市镇在接受市人口计生委奖励扶助专项督查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且档案资料收集完整,受到了市上领导的表扬。省人口计生委5月14日对管村镇红扁村进行督查时,发现有四名奖励扶助对象的婚育史不清,认定事实不明,问题十分严重,就其原因是工作不够仔细、调查不够深入、责任心不够强所造成的,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事后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此,县人口计生委决定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的范围及内容
复查的范围包括三年来所有已进入的奖励扶助对象。复查的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按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退出程序和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对婚育史调查是否做到准确无误;是否严格把好“调查关”、“评议关”、“审核关”、“公示关”,做到该退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重点是对象婚育史调查是否详尽;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公示;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把握政策是否准确无误。
二、复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5月16日至5月20日为乡镇自查阶段,5月22日至5月26日为分片区乡镇与乡镇交叉进行复查阶段。复查之前,各片区要对复查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程序、要求等。在对婚育史调查时,要多方走访知情群众,切不可敷衍了事;在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逐页逐项进行核对,有无错填或填写不全;复查中遇到个别特殊情况把握不准的,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由集体讨论。交叉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乡镇自行负担,被复查乡镇不得接待。交叉复查由县人口计生委联系片区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将乡镇交叉情况、复查员组成情况、复查员所复查的对象情况以及复查结果送政策法规股备案。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各乡镇在自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将予以酌情惩处。
2、乡镇交叉复查中发现错报一人,将对该乡镇进行“一票否决”,同时,惩现金200元,由计生办主任和联系该村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承担100元,所惩金额作为复查单位工作经费,凡错报二人以上的乡镇,将免去该乡镇计生办主任职务。
3、若在以后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时再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复查人员的责任,错报一人惩500元,由复查乡镇计生办的主任和复查员各负责250元,错报二人以上,将同时免去复查乡镇的计生办主任职务。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