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经四川鼎能鑫盛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申请,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报告,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达人社发〔2022〕40号)规定,现拟对达竹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异地新建小区B区工程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2023年9月27日——10月26日。
公示期内,若有农民工工资未领到者,请及时向达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8-2832082)。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