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平安财政”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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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下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平安财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平安财政”创建活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促进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平安财政”活动,进一步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夯力基层工作,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增强治安防控能力,努力创建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确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创建“平安财政”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从2005年开始,通过两年努力,到2007年前,本单位达到创建活动标准,实现“四个不发生”目标。“四个不发生”是:1、不发生县以上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2、不发生有恶劣影响的涉黑恶团伙犯罪案件和严重暴力型案件;3、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治安灾害事故;4、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财政干部违纪违法和犯罪案件。

    三、创建标准

    (一)社会政治稳定。及时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有效控制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取缔各类邪教组织;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杜绝在全县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治安防控能力增强。防范资源得到充分整合,防控达到无缝覆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的技防措施全面加强,防控机制更加健全,将整体联动指挥平台提升为社会公共应急平台。并有效发挥作用,可防性案件同比明显下降。

    (三)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得到及时有力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服务更加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公正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四)群众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率达87%以上,基本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

    四、创建步骤

    创建“平安财政”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规划试点联阶段(2005年1月至12月)根据省、市、县的部署,制定出本局分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创建“平安财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本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1月至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实施重点突破。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巩固平安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努力实现为创建市级“平安单位”的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与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做好社区防范工作,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员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体系。大力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推行治安有偿承包责任制,逐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群防群治保障机制。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坚持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把涉及人民群众切片利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调处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整合调解资源,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有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对工作不力而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财政部门是创建活动的主力军。要深入推进职工队伍建设,围绕争创“三个一流”目标,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勇和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种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能力、心理和体能等五种素质;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

    (四)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切实加大“平安财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创建的目标、要求、采取的措施、探索的经验以及取得的显著效果,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为奖励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拓宽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募集渠道,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宣传表彰力度,解决好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参与到治安防范中来,支持创建活动。

    六、加强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局决定,成立达县财政局“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贺成谦同志担任,其余局级领导为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领导责任。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把创建活动作为增强党我执政能力的具体措施,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及责任,真抓管、抓出实效。分析具体情况,解决具体问题。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继续加大对治安防范工作经费的投入,将综治工作经费、维稳工作经费、“创先”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平安财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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