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市、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必须按市容环境整治的规定方案和时间(6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机关办公区及原县委、县政府家属院均属这次整治范围,规定的内容多、要求高、时间又紧。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整治任务,共需资金619717元(预算及方案附后),并需及时到位资金50%以便动工。为有利于按时完成任务,有的前期准备及备料工作已经开始行动,只要资金及时到位,我们一定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特此报告
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