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失业补助金申领告知书
来源:达川区就业局
发布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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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全面保障失业人员基本民生的决策部署,我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兜牢民生底线,迅速启动了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领业务。现将失业补助金申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达川区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二)在达川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达川区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三)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达川区单位参保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达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三、享受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长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四、政策实施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五、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前,请失业人员先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见社会保障卡左上角)任意网点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确保失业补助金能按月发放。

六、受理部门

(一)线下受理部门

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2685211)

(二)线上受理部门

1、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七、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现场提交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

(二)线上办理流程

1、失业人中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保险待遇服务”,再点击“失业保险补助金”,输入待遇申领信息。

2、失业人员通过互联网打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选择“失业待遇申领”→点击左侧“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输入待遇申领信息,可选择上传附件材料,后点击申请完成待遇申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审核情况。)

八、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四)应征服兵役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九、其他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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