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结论及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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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论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本次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孕期暂不作结论”(详见附件1)。

  二、顶岗试用

  除城区学校的考调职位外,其他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

  岗试用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试用期为2023829-20231128日(共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各考调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拟调人选

  三、调动

  城区学校考调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见附件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829-202394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人员名单

  城区学校的考调职位,在体检环节不合格5人,根据《公告》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递补1的规定,应递补5人(名单详见附件4其他职位递补工作将于顶岗试用期满后开展

  (二)递补体检报到时间

  202396上午9:00

  (递补体检报到地点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汉兴大道570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3办公室)

  ()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其他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18-5102399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0818-2190255

  附件:1. 2023年度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结论.xlsx

                    2. 2023年度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顶岗试用人员名单.xlsx

                    3. 2023年度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城区学校考调职位拟调人员名单.xlsx

                    4. 2023年达川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城区学校考调职位递补人员名单.xlsx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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