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百节镇关于调整镇级田长制相关人员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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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23〕50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因人员调整变动,为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级田长制相关人员调整如下。

一、田  长

向  勇  党委书记

陶  莹  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副田长

姜  宏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石  磊  党委副书记

李孟旭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康博文  纪委书记

柏  玲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熊绍楠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林  将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牟红梅  副镇长

王清金  副镇长

孙  红  副镇长

三、镇田长制办公室

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李孟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潘传国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曾涛、镇办公室主任庞厚仙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后续因人员变动导致调整的,由接替者负责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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