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委发〔2023〕50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因人员调整变动,为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级田长制相关人员调整如下。
一、田 长
向 勇 党委书记
陶 莹 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副田长
姜 宏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石 磊 党委副书记
李孟旭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康博文 纪委书记
柏 玲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熊绍楠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林 将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牟红梅 副镇长
王清金 副镇长
孙 红 副镇长
三、镇田长制办公室
镇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李孟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潘传国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曾涛、镇办公室主任庞厚仙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后续因人员变动导致调整的,由接替者负责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