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季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十运会期间吃上“放心肉”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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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动监站,各办事处,南外畜牧兽医站:

    四川省第十届运动会即将在我市开赛,为了保证这次盛会顺利举行,确保十运会期间无肉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赛队员、来宾和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市动物卫生检疫站《关于确保十运会期间吃上“放心肉”的通知》(达市动检[200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夏季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十运会期间吃上“放心肉”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

    为了使夏季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夏季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整治小组。领导小组由黎军局长任组长,张光义、黄斌副局长任副组长,杨华明、李建平、曹中明、汤远年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小组由张光义副局长任组长,杨华明、汤远年任副组长,李建平、曹中明、王维、潘光建、王勇、蒋辉为成员,负责具体实施这次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办事处由主任负责,南外镇畜牧兽医站由站长负责,要落实专人,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要将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分解到人,谁的岗位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以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整治时间

    夏季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从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综合整治阶段,时间从8月1日起至8月10日止;第三阶段为重点整治阶段,时间从8月11日起至8月31日止。

    三、整治重点

    1、坚决严厉打击无《动物防疫合格证》从事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2、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经营、屠宰、加工、贩运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3、顶格查处不报检、拒绝检疫、逃避检疫的不法行为。

    4、协助配合工商部门,对不挂牌销售公、母猪肉的经营者,按欺诈行为从重处罚;加强对活牛市场、肉牛屠宰点及上市牛肉的监管力度,捣毁灌(注)水窝点,杜绝灌(注)水牛肉上市销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产地检疫。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实施产地检疫,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染疫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特别是要对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要保持高度的警觉,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原则,做到疫病不出村(户、场),把疫病控制在源头。

    2、严格屠宰检疫。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的屠宰场、肉联厂的检疫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操作,受检率要达到100%;对检出的病害的动物、动物产品(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中毒等),要坚决作无害化处理。

    3、强化监督,严厉打击。一是动监站、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肉品市场、肉品加工坊、冷藏库(箱)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对宾馆、食店等饮食行业(特别是负责有十运会接待任务的宾馆),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其采购的肉品进行严格检查;三是对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4、完善“黑名单”制度。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要重新清理辖区内长期经营病害动物及产品活动的经营人员,造册登记,上报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做到情况明,目标准,打击狠。

    5、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各办事处要督促各乡镇站悬挂动监站统一制作的病害动物及产品举报电话公示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县动监站对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核查,对违法经营者严厉查处。

    6、严格报告制度。一方面,动监站在这次专项整治期间所查处的较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县局。另一方面,8月1日至31日实行日报制度,各办事处、南外镇畜牧兽医站每天上午十点钟前将前一天的检疫情况,以书面传真形式向县动监站报告。

    五、协调配合

    要加强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统一部署,联合行动,集中出击,共同打击,确保省十运会期间全县无一例肉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OO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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