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秩序,针对县城区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屡禁不止的现象,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结束,县城区内南外镇户口的残疾人代步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全部被销毁。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县长李春非常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就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清理、宣传、劝导、帮扶、就业、落实等六项措施进行定人、定责逐一落实,逐步、稳妥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副县长吴传全、罗晓竹也十分关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多次询问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精心组织。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整治的顺利实施,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宋小毅任组长,副大队长熊廷全、李伟祥任副组长的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了分工,明确了责任,落实了措施。召开了残疾人代步车车主座谈会,印发了《珍爱生命,拒绝“摩的”非法营运》宣传资料,组织残疾人代步车车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反复宣传取缔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重大意义;并对从事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车主的家庭状况进行了逐一调查摸底,针对不同的问题和困难逐一制定解决方案,为依法取缔打下良好基础。
三、以人为本。我们在坚决取缔的同时,始终坚持文明执法,采取取缔和解决困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他们从刚开始抵触不配合到后来积极配合和接受处理。为了切实解决残疾人代步车车主的具体困难,我们还与民政部门、社区积极协调,为他们想办法、出主意,帮助他们解决办理低保、自谋职业等方面的问题。
四、彻底根治。为了销毁残疾人代步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彻底杜绝残疾人代步车车主再次从事非法营运,同时为了不极化矛盾,大队拿出县政府特批的专项资金,对每位车主进行了适当补助。在领取补助金之后,残疾人代步车车主都自愿将其所有的残疾人代步车予以销毁并与大队签定了《承诺书》和《协议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历时7天,大队集中销毁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代步车24辆(其中四轮车5辆,三轮车19辆),县城辖区南外镇户口的残疾人代步车被全部销毁(交县报废车辆回收公司统一销毁)。由于工作扎实、全面,整个整治行动无矛盾发生,全部残疾人代步车车主无一例上访。目前,县城区的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彻底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