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
(一)企业参保在职职工。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申领条件
(一)企业参保在职职工应具体下列条件: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在达川区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
3、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具体下列条件:
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的(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为准);
2、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
特别强调:
1、证书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过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3、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三、补贴标准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三)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四、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原件;
(三)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未开通的,请开通后再进行申请)。
五、申请渠道
(一)网上申领: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入“微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所提交资料均为原件,要求白底,字迹清晰。
(二)现场办理:如遇线上申领不能正常提交等情况,可携申领所需资料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进行现场办理。
六、支付方式
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
七、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八、咨询电话
0818-26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