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民发〔2023〕5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根据达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寿星牌匾、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达市民发〔2023〕46号)要求,为做好百岁老人寿星牌匾、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发放工作,现就百岁老人信息核实统计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实统计填报对象
户籍在达川区,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周岁(即192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2023年度内死亡时已满100周岁人员也要核实统计上报,此类人员在备注栏内注明死亡时间,明确到xx月)。
二、统计填报内容
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实百岁老人相关信息,填写《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登记表》(附件1),并贴好照片,汇总填写《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
三、核实统计填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开展本辖区百岁老人摸底、核实、统计、填报工作,不得漏报、虚报、误报。《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登记表》和《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基本信息统计表》务必于2023年8月1日前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人:包月波,联系电话:5123896)。无符合条件人员的乡镇(街道),在《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基本信息统计表》里填写“无”,加盖公章报送。
附件:1. 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敬老金和家庭奖励金登记表
2. 2023年度达州市达川区百岁老人基本信息统计表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