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草拟我县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配套文件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8-16
点击数: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达州市经委等7部门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配套文件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06]65号)的精神,按照县委陈光礼书记、李逢友副书记批示:“请经委召集相关部门结合市委、市政府文件,提出贯彻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讨论后下发”的要求。现将市级部门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配套文件分别转发给你们,请贵单位按照市级对口单位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本部门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并于8月22日前报我委,我委将各部门意见统一报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后,再另行通知开会研究讨论。

    此函。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