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我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发现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12日上午,由区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蒋伟一行组成的执法检查调研组对我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调研,党政班子成员、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参加了此次调研。
调研组一行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以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等振兴为重点,深入各村检查村级道路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建设、耕地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展开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近年来我镇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自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镇上下认真落实国家法律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等多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以法治利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帮扶工作等情况同基层干部群众和部门单位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员热情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宣传好、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化建设进程。尽快理顺农业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关系,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年度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完善政令通畅、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促进村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其他涉农法律法规,深入研究,系统分析,结合实际履职尽责,尽快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持续增收。
蒋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突出检查重点,聚焦保障和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聚焦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深入组织开展检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景市全面贯彻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区镇人大上下联动,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