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
零星国有林是我县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零星国有林的保护管理是林业站和森林管护人员的重要职责。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零星国有林的管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对辖区内的零星国有林进行管护是乡镇林业站的重要工作职责。各林业站要对辖区内零星国有林管护情况和管护合同进行认真清理,管护合同到期的一律废止,管护人员不落实和不尽责的,要重新确定管护人员,林业站要重新签订管护合同,特别是过去与县木材公司和区林业站签订的管护合同,则要求以乡镇林业站的名义重新签订管护合同,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并将重新签订的管护合同报县林业局备案。林业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林业站的年度考核内容,逗硬奖惩。
二、落实费用。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零星国有林管护费已纳入当地下拨的天保工程森管费,不足部分可从零星国有林采伐收入中适当予以弥补,原则上要求当年费用,当年付清,尽量做到不拖欠。对因管护不力而造成零星国有林乱砍滥伐的,除扣减其森管费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清欠。各乡镇林业站要对辖区内零星国有林以往年度管护费用兑付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由乡镇林业站按管护合同对历欠予以清偿,不得将矛盾上交。对清欠任务较重、确有困难的,县林业局将对天保工程森管费适当倾斜,以及安排符合采伐条件的零星国有林开展采伐作业等方式予以帮助。各乡镇林业站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把我县零星国有林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