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路政大队
根据达州市电煤调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府办[2006]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电煤调运任务的圆满完成,请你大队在上路检查过程中加强领导,抓实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电煤调运过程中,加大治超力度,对无绿色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坚决顶格处罚。
二、对违规使用绿色通行证的车辆,重处重罚,以确保电煤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函告
达县能源办
200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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