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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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林业站:

    我县是林业站建设重点县,为加强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林业站建设整体水平,现将《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站字[2006]5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请按照此《办法》加强林业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我县通过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研究落实。

    一、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理解

    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办法》,涵盖了林业站建设的方方面面,明确了加强重点县林业站建设的方向,对提高林业站建设整体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乡镇林业站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工作内容,为开展检查验收奠定良好基础。

    二、积极开展自查

   《办法》是评价乡镇林业站建设成效的依据。今后一个时期,各乡镇林业站要对照《办法》评价指标,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特别是建设基础条件较差的地方,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按照建设内容,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提高我县乡镇林业站建设成效,确保我县抽查验收合格。

    附件: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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