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申请书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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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规划和建设局:

    我县拟将达县南外镇杨柳小区A5—2、A2—3、A2—4地块共计171.3亩土地实行捆绑,用于修建“文化体育中心”。根据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第2期《会议纪要》精神和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达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达发改固[2005]15号),达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贵局提出“选址意见”,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意见”,现前来贵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请予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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