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94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全面落实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达州食品安全行——达川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建立和推进“准入指导把关、强化主体责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范带动”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督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农贸市场源头“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工作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完善主体信息公示。促进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相关责任,严格审核其主体资格,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相关信息档案。获证的食品经营者要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健康证》等信息在摊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二)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按照“谁办市场,谁管市场”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引导、督促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做到亮证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方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按照食品经营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对市场设备和摊位硬件进行整改升级,建立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建立健全农残快检相关制度,在市场显要位置对农残快检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大对经营户的检查和指导力度,促进其规范经营。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亮证经营、改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加强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其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生熟是否分开,散装食品“三防”设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猪、牛、羊肉销售者“两证”“两章”是否齐全,是否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食用农产品者是否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冷库内温度是否达标、冷冻食品摆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严格检查小作坊加工等环节。严禁无登记备案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开展熟食等加工经营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资格。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查管理、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主要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的来源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的过期食品、超标食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四查食品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食品经营场所和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二)强化上市食品质量检测与监控。增加监督抽检的频次,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等形式,对农贸市场内熟肉制品、蔬菜、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品种的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经营。
(四)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有奖制度。保持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引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证经营、诚信守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评定优秀农贸市场经营户,树立标兵。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