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家属院各住户:
“两院”住宅楼修建较早,原设计安装的供电线路及供电方式均达不到用电标准和各住户用电负荷的要求,供电线路老化、绝缘损坏,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关心和重视。为了满足广大住户的用电需求,确保大院的安全,根据大多数住户的要求,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原县委、县政府机关家属院按一户一表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实行专表管理、收费。现将这次维修改装线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维修改造费用
这次维修改造,由供电局统一实施,供电局改装一户一表主线每户收800元,计量电度表到各住户改线每户260元,共计:每户1060元。根据国家房改房维修有关政策,按以下两种标准收费:
1、原房改房未出售,产权没有发生转移的房改房住户,每户交费500元,其余差额部分由事务管理局补贴。
2、原房改房已出售,产权已发生转移的商品房住户,每户交费800元,其余差额部分由事务管理局补贴。
二、维修改造要求
1、为了解决“两院”电路安全,必须实行统一维修改造,若不愿意交费参加本次统一维修改造者,请自行到供电局办理一户一表开户手续,自行安装。为了安全需要,这次统一改造后,原供电线路随即拆除停止供电。若既不参加本次统一维修改造,又不自行联系安装一户一表的,其责任自负。
2、各住户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持房产证到大院管理办公室交费并办理相关手续,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上午12:00。
3、本次电路统一维修改造的时间拟定从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住户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施工,不得无理刁难阻止施工人员,以确保任务的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