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区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及时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实现扩围增效。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目前已对全区1.57万余名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实施了“单人保”。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0980人,其中已脱贫户25355人。
二、启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今年3月,在全区启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凡具有达川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达川区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家庭,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凡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后,其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符合其他帮扶条件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帮扶。
三、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区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四、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及时将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基本生活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2022年,全区2948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急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2余万元。
五、优化办理流程。从2021年10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各乡镇(街道),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同时,为进一步简化审核确认流程,群众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等只需提交“一证一书”,即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调整了民主评议的适用范围,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实现救助事项办结只需15个工作日,大幅提升了救助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