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建立健全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指导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保证了我局履行人口主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顺利完成。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机构
我局一开始即将此项工作在全局予以了安排布置,首先学习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两办考评办法,以及我局的实施意见。其次,局成立了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相应落实承办股室及具体工作人员。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法制宣传,将计生条例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及工作要点中,对全县广大公民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安排局中心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计生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三是要求全局各股、室、处、所按照局2006年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排时间集中学习计生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全年集中学习达四次。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局要求各股、室、处、所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计生基本情况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工股,一年来,未发现和有反映我局有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现象。二是我局将计生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对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追究责任,并扣减单位年度综合目标2----5分,取消单位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