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23〕105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清零”工作目标,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川农办发〔2023〕5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区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特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到各村(社区)及镇级相关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赵家镇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镇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变型拖拉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一车一档建立台账,并汇总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底,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和新流入变型拖拉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按注销时间节点拆解报废,及时反馈情况至区农业农村局,实现全面“清零”。
二、工作措施
按照各村(社区)属地治理原则,采取“宣传教育引导退出一批、强力执法打击取缔一批”等方式,大力推进达川辖区内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以“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为载体,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警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警示教育。
1.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典型案例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配合并支持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
2.加强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的宣传引导,根据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计划,对达到报废标准(单缸9年、多缸12年使用期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后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型拖拉机应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对查获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或已公告注销仍然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二)强化执法打击
按照“属地原则”,镇、村(社区)要对变型拖拉机实施网格化管理,联合六支力量持续将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上路运营、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按照目标时间节点,彻底摸清辖区变型拖拉机数量及相关证件信息(信息不全的及时反馈至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辨别真伪后反馈至各单位),及时拆解应报废变型拖拉机、收回牌照、行驶证,及时建立摸底台账和报废台账,并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
1.建好台账
各村(社区)要做好变型拖拉机摸底统计台账和报废统计台账,建立“双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川17变型拖拉机和外籍变型拖拉机要逐台核实,在5月底分别建立台账,做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证据。
2.分类处置
(1)对达川区注册登记“川17”变型拖拉机的处置方式
对达川区注册登记的“川17”,行驶证年检条章为“川1703(01)”的变型拖拉机,镇人民政府在6月底前完成摸底及溯源“清零”工作。并督促车主将车辆号牌、行驶证、拆解前、中、后的人机合影照片等交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存档。
(2)对其他“川17”及外籍变型拖拉机的处置方式
各村(社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摸底工作,并按照摸底情况,逐一宣传教育、紧盯时间节点、及时督促拆解报废、彻底消除隐患,及时归档。(归档资料要求同上)
3.联合执法
农业农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乡镇、村(社区)等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完成已统计入账的变型拖拉机牌照真伪甄别工作,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等抄告甄别结果,主动配合、联合打击非法变型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2)公安部门要加强城区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检路查力度。在日常路面检查中,发现变型拖拉机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其及时处理完毕。加大对公告报废、无牌无证等变型拖拉机的查证及整治力度,严格执法。对已达报废年限或已公告注销仍在道路上运行或拼装改装的变型拖拉机,依法予以处置或收缴。
(3)辖区内公安、交警、农业农村、乡镇(街道)每月开展至少一次联合整治行动,保持长期高压严管态势。对不规范的变型拖拉机要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并依法处理。
(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变型拖拉机市场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线索,立即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全区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乡镇、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做到行动有方案、工作有举措、整治有成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要从经费上保障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达到彻底报废“清零”。
(三)加强工作考核
建立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考核机制,将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四)加强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要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时掌握专项整治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
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清零”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及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村(社区)要按照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将变型拖拉机整治有关数据反馈至赵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刚,联系电话:137783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