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学校安全第10号预警
来源:达川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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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及区委提出的安全工作“五个常态化”和“五预”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高)考等各类考试期间和师生研学旅行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发布2023年学校安全第10号预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当前主要工作,积极完善学校交通安全预案,进一步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完善用车、租车安全协议,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切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在6月5日至6月9日集中开展以“毒驾”“酒驾”“交通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充分利用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你上学我护航”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及交管部门,在学生上放学时段,落实“三见警”和“护学岗”要求,组织开展学生乘车文明劝导活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安全保障及“三无”车辆,劝导社会车辆不违规装载学生。一旦发现违规车辆,要在向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前及时制止,协调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等乱象。

  (三)发挥家校共育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微信、广播、告家长书、家访等载体和形式,加强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并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孩子的校外监管职责。

  (四)加强爱路护路教育。全区中小学特别是铁路沿线2.5公里以内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铁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爱路护路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危害铁路安全事件,确保过境铁路平稳安全运行。

  三、切实抓好校内校外交通安全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四川省校车服务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抓紧抓实抓好校内校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的规定,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建立校车安全维护档案,开展好校车应急疏散演练,按时投保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含虽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但未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的),做好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心理疏导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方面,要摸准学生乘车、乘船、家长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情况,尤其是要补登新生上放学乘车、乘船情况,建好学生乘车、乘船台账;另一方面,要认真排查校内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状况、水路交通状况、交通安全标识、减速带设置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治。针对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问题,要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教育学生、函告家长,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力整治,消除隐患。

  (三)严格职工车辆管理。完善学校和教职工自备车台账,向教职工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教育引导自备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文明驾车、安全行驶,及时按规定完善在校内施划车辆行驶路线、标示标牌、停车位和限速标识等相关工作。要严格校园车辆管理,对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的,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

  (四)做好日常交通管理。要坚持做好进出学校车辆的登记和停放工作,尤其要避开上放学高峰期和集体活动时间。要完善校门口上放学值周领导值班及路队放学制度。要严格落实中(高)考、研学旅行等集体活动外出用车申请备案制度,规范用车流程,督促运输公司完善包车手续。严禁私家车等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和未按程序办理包车手续的道路客运经营车辆作为学校集体活动外出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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