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
今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全县林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为宗旨,以遏制林地逆转和乱砍滥伐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使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双增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严管林”方针不动摇,森林资源管理效果明显
据统计,2006年全县已实施农民自用材采伐12296.7694M3,占下达计划72210 M3的17.03%,2006年下达商品材生产计划16500M3,出材量8250 M3,目前已实施采伐8500 M3,出材4250 M3,占下达计划的55%,预计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采伐任务。全县无超限额采伐现象发生。一是严格执行森林年采伐限额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是由于我县地域辽阔分散,为了方便群众办证,根据《森林法》和《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在今年初将采伐蓄积在1 M3及其以下的零星林木采伐授权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授权乡镇林业站负责林木采伐监督工作,做到伐中有监督指导、伐后有检查验收,较好地执行了采伐限额制度。二是强化农民自用材采伐管理力度。为进一步强化农民自用材的采伐“源头”管理工作,我们充分借鉴商品林采伐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设计、审查、打号、公示、拨交、检尺、到验收“七步走”,使我县的农民自用材采伐管理更规范和完善。三是人工商品林采伐稳步实施。①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双线”责任制,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34个实施乡镇的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与有关乡镇林业站负责人继续签订了责任书。②严格程序。按照《四川省200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监管意见》,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搞好伐前公示和伐区拨交。③加强监管。按照《四川省200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监管意见》的各项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我县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的圆满成功。首先严格现场监管,各试点乡(镇)政府和有采伐任务的场站落实了专人,对每一个伐块实施现场监管和跟踪采伐,当面积、蓄积、出材三项指标之一达到作业设计指标时,立即停止采伐。其次是加强木材流通管理,确保正常的木材市场秩序。林业局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的木材来源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一经发现非法收购木材的, 依法严肃处理。木材检查站加强查验,商品材办证率和查验率达到了100%,对违法运输的车辆和木材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工林商品材流通秩序健康有序。四是严格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制度。对因管理不力、采伐监督不到位造成乱砍滥伐的乡镇实行暂停采伐措施,督促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认真整改,并由县林业局派员验收合格后再恢复其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全年实行暂停采伐1个乡镇,有力遏制了不批自砍、批少砍多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严格的林地保护政策,强化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今年,随着堰坝工业园区、九节滩电站、襄渝铁路二线和环城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征占用林地数量地剧增。为了切实加强林地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向业主单位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用地意识,积极主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二是积极为用地单位服好务,深入实地,督促其及时按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后再使用林地,杜绝不批就占,批少占多等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123亩,征收植被恢复费68万元。
三、加强林权管理,稳步推进退耕还林林权发证、林权补换发证工作
为了切实搞好我县退耕还林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如期完成颁证任务,我们积极督促乡镇林业站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2005年度15000亩,15000余份林权证的颁证任务,完成档案归卷整理工作,并及时移交县档案馆永久保存。积极进行林权纠纷调处,本着尊重历史、依据事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县乡两级共调解林权纠纷10余起
四、强化检疫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全县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3.365万亩,其中蜀柏毒蛾2.65万亩,松毛虫0.55万亩,共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305万亩,防治率98%,防治有效率95%,监测覆盖率96%,监测准确率85%以上;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查处检疫违章案件39件,产地检疫率达100%,调运检疫率达94%,调入植物复检率达85%。有效地保护了全县的森林资源。
五、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要求,我县就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进行了认真部署。对全县批准的165户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一是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2户;二是对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和超核准登记经营加工范围以及长期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撤销其经营加工资格;三是加大对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的打击力度,处理违法人员135人次,罚款17.5万元。要求经营加工单位建立木材原料收购、销售台账,乡镇林业站定期审核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原料来源,并建立守法经营档案。有效地维护了木材经营加工及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
六、强化森林资源流转监管,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好准备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市场配置资源,解放林业生产力,增强林业活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全县林地林木自主流转15起,流转林地面积1300亩。我们一方面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监管,对各类侵犯林农合法权益、扰乱林权流转市场、在流转中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为集体林权改革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我县的林木林地流转规范、有序。
一年来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林木采伐、木材市场管理难度大。在林木采伐工作中,对林分起源的界定、自留地和房前屋后林木和四旁林木的界限难以确定;个别地方伐前调查不落实,伐中监督检查不到位、伐后未检查验收,批少砍多、异地采伐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运输、非法经营加工、乱收乱购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较为突出。二是林权证颁证工作滞后。三是林权纠纷调处难度大,由于年代久远,很多资料收集困难,容易被误解。
来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搞好林木采伐管理,加强名木古树的保护,严格控制珍稀名木的采集和运输。特别是加强农民房前屋后和自留地零星林木的采伐监管,坚决打击以采伐房前屋后和自留地的名义采伐“四旁”树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强化林地的保护与管理,减少林地流失,做到乱占林地的案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实现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
三是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县正常的木材经营加工秩序。
四是抓好林权证的颁(换)发工作。特别是新造林地、退耕还林的定权发证工作,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做到当年退耕,当年发证。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工作创新。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