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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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各施工项目部:

    为了加强我县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规划和建设局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柏战,副组长:王用军、黄波,成员:从城建股、房地产业股、规划股、建筑业股、房管局、质安站、监察大队抽调组成检查清理整顿小组,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整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顿时间

    从2006年10月19日开始至2006年11月底结束(区乡由建管所10月底将清理整顿名单报规划和建设局)

    二、整顿范围

    全县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河市纳入城市清理整顿的范围。

    三、整顿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1、五方责任主体行为规范及履职情况。

    2、建设手续办理及建设费用收缴情况。

    3、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执行规范和超强制性标准,图纸是否经过审查备案,施工方案是否通过审查,重点是设计、监理的履职情况。

    4、安全设施设备及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制度》。

    5、管理人员、工人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二)房地产开发及房屋销售、物业管理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等级(挂靠、越级开发)。

    2、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售楼挂靠,无资质从业)。

    3、是否非法开发(项目性质为集资联建)。

    4、按规定是否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白蚁防治证明文件办理和防治落实情况。

    6、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鉴定和落实情况。

    7、二手房屋的交易市场清理。

    8、物业管理:(1)开发企业、建设单位侵吞、挪用专项维修基金的行为;(2)业主物业管理,开发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纠纷问题。

    四、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凡在这次清理整顿过程中问题非常严重的工程,我局将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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