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2005年7月8日,我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畜牧业生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洪灾严重污染了环境,大灾易发大疫,潜在疫病暴发的危机。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是当务之急,必须抓紧抓好。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办事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充分认识灾后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心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在帮助受灾农民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同时,切实搞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实表现,各办事处和乡镇站要按《达县动物重大疫病防制预案》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加强领导,妥善安排好受灾职工的生活,认真组织人员、资金,备好疫苗、消毒药、器具等防疫必备物资,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二、消毒免疫,搞好监测
清除洪水后遗留的污物,彻底消毒,是消灭疫源、有效控制灾后疫情暴发的重要手段。各乡镇站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7月底前开展一次灾后大消毒、普查免疫活动,不留死角。对淹没区的动物圈舍及环境要在污物清除后反复消毒2—3次,保证消毒效果。确保淹没区畜禽圈舍和环境消毒面达100%,各类动物重大疫病的免疫密度达100%,淹死(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灾后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要落实专业兽医,对与水灾关系密切的各类动物烈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等进行监测,防患于未然。如发现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进行处理、报告,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从即日起,各办事处要于每日下午三点钟前向县动监站上报免疫进度及监测情况。
三、严格检疫,确保安全
认真做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对市场、加工、冷藏、运输、学生食堂、食店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病死、淹死、检疫不合格等有害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允许流入市场、食堂、饭店等消费环节,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和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切实搞好定点屠宰场(点)、经营摊点的消毒灭菌工作。坚决杜绝开“隔山证”和出具“人情证”,凡因检疫不到位,在岗不尽职,使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造成中毒事故发生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指导,生产自救
各办事处要加强对受灾农户和养殖场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灾后重建工作;受灾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号召职工,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