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力做好“3·30”警示日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柳街道
发布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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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杨办发〔2023〕55号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辖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辖区已进入森林火灾高风险期,祭祀上坟、春耕生产、踏青旅游、露营烧烤等野外用火交织叠加及林内施工等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等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3 f 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现就做好“3 f 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把“3 f 30”警示日和清明节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非常之时,保持高度警觉、高度戒备,以高标准、严要求和超常举措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守住“两个确保” 底线。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和分区分级 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把火源管控、巡护检查、预警监测、扑 救准备、宣传教育、督导督查等各项工作抓到实处细处、责任压实人头,措施落到墓地、坟场、山头、地块。督促工作人员、护林员全员上岗,严格按照划定的点位、巡护网格开展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护。“3 f 30”警示日和清明节期间,责任包干领导(干部)要下沉一线、蹲点督导、靠前办公,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协调指导扑救。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野外火源管控到位

各村(社区)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要组织对坟场墓地进行排查,建立监管台账,提前清理周边杂草、开设隔离带,降低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在旅游景区、陵园、墓地等重点地段,加强防火检查点设置和宣传教育引导,加强进山入林人员管理,对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实行人盯人、人盯坟,人盯火管理,杜绝无关人员和火种进山入林,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严控森林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蜡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避免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请两角村、雷音铺村设立好森林防灭火检查点,做好“七个一”标准设置(:一个火种收缴箱、一根栏杆、一张标识牌、一个宣传小喇叭、一本登记册、一张宣传单、一幅防火宣传标语),做到真检真查,对带火种进山入林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收缴或暂关火种,严禁火种进山入林。

三、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到位

各村(社区)要强化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和舆情监控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林火监测热点2小时反馈要求和火灾信息报送规定,街道办事处将对相关社区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包干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类救援力量要提前做好装备、机具和物资准备,随时保持备勤备战状态。要在坟墓集中地段前布置扑火力量和装备,备足灭火用水。遇有火情,快速反应,重兵投入,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原则和灭火组织指挥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和地面空中救援行动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扑火行动安全。

四、多形式全覆盖,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3.30”警示日和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户外大屏等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采取坝坝会、巡山护林车流动宣传、宣传横幅等形式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公开承诺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积极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缅怀”活动引导群众以绿色祭扫、低碳祭扫、网络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推进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方法,改变不良用火习俗。要注重对外来祭扫人群的宣传引导,堵住死角漏洞,防止失控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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