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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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户):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达县南岳镇烟花爆竹生产厂发生特大爆炸事件,当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2人,这一事件引起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吸取血的教训,务必高度警醒,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是人员密集的公共聚集场所,不出事则己,一出事就是大事,同时结合元旦佳节即将来临,秋季气候干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的特点,决定对全县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经营业主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决防止麻痹思想、轻视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全权负责,同时每个经营场所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每天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作好记载。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

    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本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详细的自查自纠,主要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缺、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指示灯是否明亮、用电线路是否完好或老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积极配合,杜绝隐患。

    文化稽查队在十一月十八日之前要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经营单位,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并上报县安监部门,对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的限期健全。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又不积极配合整改的经营场所,坚决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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