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石桥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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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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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发〔2023〕24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经镇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石桥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镇应急办。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石桥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开局起步之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做好以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切实做到深研细悟融会贯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政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纳入党委政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党委政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镇党委政府、应急办牵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分工负责)。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集中力量防范化解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党委政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行业共性 企业个性 信息化”的工作总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版基础上,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问题隐患治理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通过新改建项目完成具备清单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科技赋能。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建设,加快与全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深度对接,更好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风险。(应急办同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督促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时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带队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持续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组织研究1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和风险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和分管行业的安全进行分析、预判和应对,制定可行的应对实施方案。应急办对安全监管职责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确定牵头的监督管理部门,严防责任悬空。(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所管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履责、守法经营。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推动应急管理办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应急管理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作用。要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评问效、“两书两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等手段,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落地。(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9.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全省、全市、全区和石桥镇安全生产“迎大运 f 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聚焦责任落实、督查检查、源头治理、监管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好安全监管“组合拳”,推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镇应急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商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道路、铁路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应急办、交管办、派出所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旅客列车、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动我镇辖区铁路段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和应急办及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指导辖区三家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油料储存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人员上岗培训,做到常态化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督导立即整改。(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统筹“抓大防小”,紧盯超市、网吧、KTV娱乐场所、宾馆、养老院、学校、医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列宁老街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完善消防安保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消防安保工作。(应急办、派出所、文化事业、教育、民政办、规建办、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评估鉴定和实施分类整治,积极探索完善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镇广高速隧道、涵洞、桥梁等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以包代管和无资质施工等行为,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规建办、自然资源所、交管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规建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持续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长输管道、公用管道落实施工告知和法定检验,提升法定检验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应急办、规建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场镇矸砖厂、石材厂、制衣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深化重大隐患整改“清零”行动,强化安全监管。(应急办、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风险事前预防

17.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8.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加快安全风险感知网络体系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坚持每周安全风险研判、每月安全形势分析、重点时段及时专题会商,多形式、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镇党委政府和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9.加大安全生产调度力度。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等特殊敏感时期,统筹组织开展专项调度,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调度机制,坚持每日调度与事故调度相结合,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事故分析研判,认真分析事故多发频发原因,找准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开展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掌握和分析研究。(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督查和考核问效

20.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段,对各村(社区)和企业坚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风险系数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考评。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结果要充分反映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和镇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党建办、政府办、财政所、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充分发挥约谈问责作用。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细则》规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急处置不力、重大涉险事故等情形的村(社区)、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发点球”的方式进行约谈,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推动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之间有效衔接。建立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办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在党委政府、应急办、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交管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督促企业加强包括临时用工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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