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委发〔2023〕44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民心民意的“风向标”,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经济繁荣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赵家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坚强的纪律保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统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自觉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期待和关切,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群众满意度提高,社会评价排名较大提升。
二、满意度提升工作参加人员及具体内容
(一)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常职干部及小组长。
(二)提升对象
户籍在赵家镇的城乡居民、户籍未在赵家镇但在赵家镇生活满半年及以上的常住居民。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不漏一人”的原则。
(四)工作方式
1.实行主要领导包片、机关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小组(详见附件)、村(社区)干部包本村(社区)、小组长包本组的方式(如有人员变动,只调整附件)。
2.镇机关干部通过电话、入户走访、参加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诉求。
3.村(社区)通过院坝会、微信群、入户走访、广播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诉求。
4.在宣传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诉求,一般性问题由包村领导组织镇级包组干部、村(社区)干部、组长及问题所涉及的镇级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化解矛盾;复杂性问题,由包村领导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5.镇、村、组干部要结合民情户户通、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等工作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负责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级干部要及时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宣传到每户每人。
(三)各级干部在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四)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认真、应付了事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