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3〕145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达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成立桥湾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魏伯波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 何才辉 镇党委副书记
杨贵安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永登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勤芬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钟成雨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鲁利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胡巍山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蒲杺杞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智力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陈洪兴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覃欢欢 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 学 桥湾自然资源所长
任国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永波 桥湾派出所所长
胡 瑜 镇财政所所长 兰景成 桥湾供电所所长
何聪礼 镇卫生院院长 黎家亮 镇中心校校长
镇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陈洪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云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宋俊、聂孝东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附件:1.桥湾镇3个社区、7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名单
2.桥湾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件1
桥湾镇3个社区、7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名单
牟 聪(街道社区支部书记) 李映喜(永睦村党支部书记)
贺新华(钟山村党支部书记) 何安云(陈余社区支部书记)
田 霞(香炉村党支部书记) 黎符涛(瑶坪村党支部书记)
黎阳忠(走马村党支部书记) 伍庆猛(亮垭村党支部书记)
兰成强(石土社区支部书记) 胡巍山(倒虹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2
桥湾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监督、分级负责”管理的工作要求,镇、各功能区、村、各办(所、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消防安全实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责任分工
(一)消安委办公室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4.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5.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7.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后勤管理、机关管理、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
2.负责村、机关内设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3.提交党委研究消防规划、目标考核、经费保障、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
4.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救援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
1.做好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消防志愿队伍等群团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
1.负责对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2.对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承担镇消安委办公室相关职责。
2.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敬老院、养老院、幸福院、儿童福利院等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农村殡葬相关事宜的消防安全宣传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和年终考核。
2.负责外来人员集居点、出租房、车站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火委要求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八)自然资源所
1.负责对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迁、危房)等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2.负责消防队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农业服务中心
1.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三夏”、“三秋”火灾防控工作。
2.加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农资企业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网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与运行保障。
(十一)各社区、行政村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住宅、村民自建房、公共建筑、出租屋、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
4.对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或根据职责权限,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
5.全面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二)派出所
1.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3.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移送的消防违法行为。
4.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十三)财政所
把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镇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
(十四)供电所
1.负责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培训,对供电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用电及电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十五)卫生院
1.负责本院及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室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与疏散演练。
3.参与消防救援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十六)中心校
1.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工作制度
(一)联络议事制度
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研究本月消防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4.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镇消安委办公室备案,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变更联络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二)督查通报制度
1.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节点、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加大督查力度。
2.督查实行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
3.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4.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刊发重大消防工作活动、火灾形势分析以及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
(三)调研检查制度
1.镇消安委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印制成册,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村。
2.调研课题应针对辖区内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3.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4.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排查,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每年开展不少2次以上的“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直至整改完毕。
6.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村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经费保障制度
镇消安委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如遇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镇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五)工作约谈制度
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镇消安委连续通报2次或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镇消安委将约谈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作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