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目前各项安全工作,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各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所属单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第一责任人向大队书面检讨并按相关规定承担一切责任。
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单位务必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盗”意识,不准乱扔烟头、不准在办公区域内焚烧物品,下班时必须仔细检查室内所有电器电源插头是否断开,开关是否关闭,做到人走灯灭、电断;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空调。
三、做好车辆安全工作,杜绝各种车辆意外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禁止酒后驾车、非驾驶人员驾车和超区域行车等行为,全面落实大队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车辆安全事故。
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好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人为本,特别是一线单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还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处理问题上把握好尺度,时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各类集体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大队伙食团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伙食团的管理,杜绝各类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发生。
六、办公室负责对上述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