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妇联、县级各部门妇委会:
根据市妇联、市综治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达市妇发[2005]22号)和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平安达县”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县综治委对开展平安达县创建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县妇联、县综治办、团县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广电局决定,在全县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建“平安达县”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落实“三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妇联最富特色、最有成效的工作领域,家庭的平安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把它纳入全县妇联“三个百万”行动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平安家庭”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达县”活动的统一部署,以“三个百万”行动为载体,重点突出以“平安家庭”为内容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联合协调作用,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文明程度,以家庭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三个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1、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2、增强“六个”意识。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科技学习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
3、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四防”是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四无”是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
4、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全面开展阶段
2006年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统一作出规划和部署,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达县被全市确定为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示范县,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我县确定南外镇、亭子镇、大树镇、赵家镇、百节镇、石桥镇、麻柳镇、石梯镇、景市镇、管村镇、渡市镇、碑庙镇、堡子镇、河市镇14个乡镇为“平安家庭”创建示范乡镇,赵家镇桂花村、飞马村,百节镇三牌村为“平安家庭”示范村,南外镇梧桐梁社区为“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社区,县上指导各乡镇和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二)重点突破阶段。
2007年上半年,通过分类指导,实施重点突破,使全县20%的乡镇农村家庭、40%的城市和单位的家庭率先达到“平安家庭”创建的标准。
(三)整体推进阶段。
2007年下半年,全县30%的乡镇农村家庭、70%的城市和单位的家庭率先达到“平安家庭”创建的标准。
(四)巩固深化阶段。
2007年以后,进一步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水平,使更多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建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
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
(一)以“百万学习型家庭”行动为载体,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和推进“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广大妇女和儿童中,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家庭美德,倡导民族精神,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二是拓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引导全县家庭和家长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形势,树立家家学习、人人学习、相互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提升家庭的整体文明程度;三是深入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活动,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四是继续推进“美在家庭”活动。各地要把以促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家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为目标的“美在家庭”活动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加强家庭环境建设。
(二)以“百万妇女创业成才”行动为载体,加速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女性成才工程建设。以构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健全妇女人才开发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双学双赛”、“巾帼建功”、“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女性素质工程”及先进妇女组织创评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奉献社会,树立行业、职业文明新风。发挥女性就业信息中心、职介机构、妇女培训学校等妇女组织和巾帼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促进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构建女性就业创业成才、展示才华、城乡妇女共同发展的有效平台,为“平安家庭”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三)以“百万妇女普法维权”行动为载体,加快信访网络和妇女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步伐。一是抓住“五五”普法计划启动之年的有利契机,通过开展“法律教育培训”、“法律进万家”、法律援助等活动,广泛宣传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家庭成员和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信访网络建设和妇女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通过强化制度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信访在宣传政策和法律、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理顺妇女群众情绪、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特别是利用妇女儿童维权协调组、维权法庭、人民陪审员、维权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化维权机制,提高对妇女群众援助、救助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动人大制定和完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加强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平安家庭”的创建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四)以建立有效的家庭治安防范工作机制为载体,加大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力度。加强妇女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强化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组成的治安小分队、禁赌协会、帮教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在家庭治安中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练习者、违法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要加大对留守家庭的管理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加强对留守家庭成员尤其是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教育管理和权益保护,加强留守家庭的自防和联防工作。在城市,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整体联动的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入室盗窃、抢窃、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整合资源,构建家庭监护网络,形成家庭保护合力。同时,各地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社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使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在“平安家庭”创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用面对面宣讲、文艺宣传、调研、情况通报等形式,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阵地宣传等舆论宣传,通过宣传画、公益广告等,推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故事,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广泛动员家庭成员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来,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县上下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
六、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出成效
各级妇联要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各乡镇要把这项活动纳入当地平安乡镇创建的统一规划中,与创建平安村(居)、社区有机结合,认真组织、部署。县成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创建“平安家庭”的各项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创建工作。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由各级妇联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规划方案,采取措施,普遍开展好这项活动。
附件:达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县妇女联合会 达县综治办
共青团达县县委 达县公安局
达县司法局 达县广播电视局
2006年12月4日
附件:
达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倔 县妇联主席
副组长:冉茂富 县综治办主任
成 员:张亚玲 县妇联副主席
江 桃 共青团达县县委副书记
林凡英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黄能高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何林娉 县广电局机关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