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司发〔2023〕18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宣传部
达州市达川区司法局
2023年5月16日
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方案
2023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决定,以“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三、宣讲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宣传民法典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实践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针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推进集中宣讲活动
1.组织收看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组织在线收看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举办的集中示范活动。
2.组织开展重点点位全覆盖宣讲。为持续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法律明白人”在全区重点点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利用村(社区)“法律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法律大讲堂”“法治院坝会”、村(居)民评理说事、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开展民法典全覆盖宣讲。(重点点位安排见附件1)
3.开展特色宣讲。除重点点位集中宣讲外,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宗教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商超、宾馆旅店、培训机构、汽车站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开展民法典宣讲,持续扩大宣讲活动覆盖面。
(二)利用媒体平台持续扩大宣讲活动影响力
1.投播民法典主题法治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出租车顶灯、城市LED、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以及新媒体矩阵,广泛投播民法典宣传主题法治公益广告,在全区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2.征集展播民法典宣传微视频微电影。以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微视频微电影。
3.积极参与民法典主题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带动全网开展融知识理念教育、趣味娱乐、参与互动等为一体的民法典主题网上普法活动。
(三)推动宣讲活动与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
1.与基层自治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乡村、社区现有公共设施阵地资源,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等村级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讲,助力广大村(居)民利用民法典知识更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2.与基层法治建设相结合。以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为契机,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知识宣讲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基层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为开展民法典宣讲提供助力。
3.与基层道德建设相结合。以民法典宣讲为抓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宣传,遏制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作为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的务实举措,把活动放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高度,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强力推进实施,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形成制度常态。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推动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牵头组织实施,区委宣传部要结合职能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民法典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做好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注重发掘推广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5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内容要有具体数据,需附相关图片或视频资料)及数据统计表(附件2)报区司法局。联系人:莫莎;联系电话:5123633;邮箱:917078594@qq.com。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重点点位安排表
2.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数据统计表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重点点位安排表
宣讲点位 | 宣讲人 | 职务 |
达川区石梯镇场周社区 | 龚继权 | 达川区司法局石梯司法所所长 |
达川区双庙镇南岳寺社区 | 庞厚琴 | 达川区司法局双庙司法所负责人 |
达川区大树镇宝丰社区 | 潘韬 | 达川区司法局大树司法所负责人 |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宣讲点位 | 宣讲人 | 宣讲人 职务 | 受众 人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