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2023“达州食品安全行-达川区在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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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2023102 

开展2023达州食品安全行-达川区在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将2023“达州食品安全行-达川区在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鲁    镇党委书记

 黄  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包月毅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秦浩然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郭  印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亚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蒋易志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晓波  赵家派出所所长

 贺亚龙  副镇长

 陈文灿  副镇长

 刘  雄  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伟  镇食安办工作人员

 陈  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显远  镇卫生院院长

 廖伟志  双庙初中校长

 庞厚江  双庙小学校长

 刘小强  映山学校校长

 陈在胜  草兴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活动主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好“舌尖安全”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大力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种植全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检测发现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对生产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控制,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全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坚持“打、建、创”并。聚焦我镇餐饮行业、农贸市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婴儿食品安全领域,重点整治食品经营者法纪意识不强、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不达标、食品原材料管理难、餐厨垃圾处置不规范、小作坊生产、农产品危害物超标等安全隐患,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整治重点

(一)农、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要加强农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贯彻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严格农、兽药生产和经营许可的管理,落实农、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限制使用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加强对兽药投入品的源头监管,严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将所有农药经营店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加快特色作物和小宗作物使用农药登记步伐,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调查和超标治理。同时,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销社、镇林业站、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二)畜禽产品专项整治。以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产品养殖单位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畜禽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牛羊肉以假充真等行为,严肃查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赵家派出所、百节市场监管所)

(三)毛皮动物胴体肉专项整治。要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毛皮动物进行防疫检疫,防范动物疫病风险,做好病死毛皮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为毛皮动物胴体出具检疫证明,防止其以合法身份进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严肃查处经营和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热胴体的违法行为。按照《毛皮野生动物兽类驯养繁育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指导养殖单位和屠宰加工企业设立集中取皮加工点,督促做好毛皮动物统一取皮加工。做好毛皮动物胴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饲养场建立胴体处理和流向记录,积极引导协调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从事胴体肉的收集处理,严禁流入食品、饲料加工等领域。加大对肉及肉制品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毛皮动物胴体肉及其加工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肉及肉制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重点检测源性成分,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食安办、镇林业站、百节市场监管所、赵家派出所)

(四)集体用餐专项整治。强化校园医院周边食品安全,推进“四查”制度落实。继续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持续开展校园医院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行业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服务规范》,规范农村流动厨师从业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百节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派出所、双庙镇初级中学、双庙镇小学、映山学校、草兴学校

(五)“三小”食品及副食店专项整治。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推进“三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掺假造假、腐败变质、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商登记、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提升行动,结合实际编制正面与负面清单,全面规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食安办、百节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派出所)

(六)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老人、婴儿、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过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要将农村集市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要进行实名登记或备案。强化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百节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派出所)

六、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七、整治要求

(一)注重地方实际。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同时,要更加突出地方实际,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风险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层层分解责任,深入开展整治行动。

(二)注重风险防范。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开展的专项整治制定针对性的抽检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着力发现风险隐患。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

(三)注重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推动建立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各级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力度。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作。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监管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的技术水平。

(四)注重严惩重处。要持续强化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实施“食安、公安、网安、市场”联动,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氛围提高失信成本。

(五)注重宣传教育。要结合主流媒体、自媒体、新媒体的特点,转变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企业、消费者、村社组织和部门联动作用,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大力推行有奖举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六)注重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整治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动整治工作。要切实深入基层一线,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增加频次,提高力度,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镇食安办将定期通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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