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18
点击数:人次

达川民发〔2023〕45号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重要精神,结合省、市、区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2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农村发展新形势、农民群众新期待、乡村治理新要求,以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着力点,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方向。针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中的普遍和难点问题,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基层自治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创新举措、探索新路,打造具有达川特色的基层群众自治范本。

  二、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以试点村(社区)示范带动其他村(社区),把握基层群众自治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场地打造、活动开展、服务提升为抓手,立足实际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争创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示范村(社区)。

  三、试点内容

  (一)依托三里坪街道四合社区、翠屏街道通达社区围绕“民主协商”主题,探索建立民主协商运行机制。

  1.健全协商机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民主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委员会,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主要负责协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社区议事协商与街道协商有效衔接

  2.明确协商内容。根据工作实际,坚持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建立健全议事协商目录重点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协商范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毁绿种菜、楼道堆物、违章搭建等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城乡经济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等。

  3.搭建协商平台搭建社区协商议事会、居民理事会、协商议事室、居民监事会、社情民意联系点“五位一体”的协商平台,引导居民开展庭院协商、楼道协商、板凳协商等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

  4.丰富协商形式。可采取院坝会议事会联席会听证会形式开展协商还可利用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5.运用协商成果。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严格按照广泛收集意见、研究确定议题、制定协商方案、协商公告、开展议事协商、通报协商情况的协商程序组织实施,明确协商后的责任落实工作。需社区落实的事项,由社区两委组织实施,居民监督委会进行监督;需其他方面落实的事项,由协商委会督促落实落实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居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依托赵家镇六角坵社区围绕“三治融合”主题,探索健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理顺党组织与村(居)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和服务功能。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居)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五有”要求培育和选拔党组织带头人,注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党员家庭带头“挂牌亮户”,立家规家训,以党风带民风。

  2.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作用。培育自治组织、引导社会参与,利用互联网拓展老党员、老干部和外出务工人员参与自治的渠道。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定完善村(社区)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制度。积极推行“六定三化”模式,以村级公开“六定三化”为载体,参照区上拟制的55项公开事项,对应《操作指南》模板进行落实。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其在村(居)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探索解决两项改革后村(社区)地域范围广、自治难度增大等问题,推进部分自治事项下移至村(居)民小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重点加强村(社区)干部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民法典实施后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向村民公开法律服务咨询号码,探索司法工作专业人员担任“法治村长”制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顾问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落实综合网格制度,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4.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建立“好人档案”“品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开展宣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乡村文明发展。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诚实做人、守信做事。推行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乱埋乱葬等不良习俗,树立新风正气。设立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等组织,开展道德课堂、道德评议宣传等活动,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依托大堰镇卢岗村、双庙镇二东村、堡子镇听包场村围绕场景营造主题围绕“场景营造”主题,探索营造多元生活场景新路径。

  1.深入推进达川代办擦亮“达川代办”服务品牌,推行全岗通办、上门接办、延伸包办、随时帮办“四办”服务,无偿为有办事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和企业提供依法合规的帮办、代办服务。

  2.落实三个三分之一要求。完成村级活动阵地“亲民化”改造,严格按照“三个三分之一”要求,对党群服务中心的空间进行规范布局,在现有的设施条件下,进行“去机关化”“亲民化”改造共享空间建设,实现办公场地最小化、活动空间最大化

  3.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以农业为基、旅游为形、文化为魂,深度挖掘历史文化、传统民俗、田园风光、特色产业等资源。将村级活动阵地与乡村旅游服务中心(站)、产业园区等功能整合一体嵌入,将村级活动阵地融入旅游发展板块,实现旅游设施相连互通。

  4.探索引入社区服务理念。充分引进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社会工作站(室),利用社会组织力量,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一老一小”照护监护服务,链接社会资源为留守妇女、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和“三留一残”工作人才。优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服务、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丰富农技推广、文化娱乐、物流配送等服务场景。

  5.探索智慧场景建设。坚持以群众的感受和体验为核心,采用网络直播、平台推介、网站专题专栏、小程序等线上营销方式进行乡村旅游推介。引入社会救助大平台终端,在救助方面实现“一窗受理,协同办理”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并在村便民服务窗口开通专线电话,为残疾人、空巢老人、行动不便的居民提供咨询和预约上门服务,打造智慧场景,让数字化赋能乡村基层治理。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方法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

  制定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试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确保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

  召开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方案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1月)。

  对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细化分解,采取“清单式”推动落实,坚持每月调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推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成效评估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组织工作力量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可推广的基层群众自治模式,为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借鉴。

  五、预期效果

  到2023年11月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目标。通过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基层群众自治治理体系,基层群众自治体制更加完善,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显著提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指导。要健全试点推进督导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试点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试点单位交流做法经验、分析短板不足、明确改进要求,切实提高试点创新质量。

  (三)注重经验总结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群众自治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全区基层群众自治治理体系建设。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申报书

                  关于印发开展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附近).docx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