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发〔2023〕63号
各社区,相关各部门: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发挥基层兜底作用,提升社区卫生水平。现就翠屏街道调整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调整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新桥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廷佳
成员:曾莉华、李霞
兴盛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何诗佐
成员:刘开明、刘微微
东风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张训之
成员:陈传政、李燕
石家湾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建红
成员:石永梅、刘彦君
新南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刘官秀
成员:王丽萍、覃碧芳
通达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罗阳
成员:陈小平、覃敏
草街子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王娜
成员:郑红、王中宝
南坝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张其英
成员:王炯、庞华
金华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张东平
成员:郭家位、吴让明
嘎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曹东
成员:覃小红、桂成英
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工作指导,办公室设在各社区委员会内。
(二)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
协调辖区内卫生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辖区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1.向辖区居民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等。
2.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信息。协助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及居民健康素养、慢性病、营养调查等,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依法保护居民健康权益。
3.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健康促进、全民健身、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动员辖区群众开展社区健康风采大赛、“灭老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四害”活动等。
4.对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收集辖区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的意见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组织群众及时修订村居卫生公约。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翠屏街道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任小强任组长,分管创卫工作人大工委主任肖华旭和分管社会事务的办事处副主任唐云彬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蒋亚为办公室主任,指导各社区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
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对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立协作机制
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医生、健康指导员、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