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局在达州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管,提升价格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也为“十一五”时期物价工作开了个好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保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努力提高市场监管调控能力,市场物价保持了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控制在3%。一在春耕期间化肥价格过度上涨时期,加强化肥价格政策宣传和价格监测,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对全县乡镇化肥个体经营户和供销社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对查获的不法经营者进行了处理,及时控制了化肥价格的上涨趋势,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在春节、“五.一”等时期,我局职工放弃休假时间,深入城乡,对全县南城和重点场镇农贸市场、商场、门市、摊点,客运车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趁机涨价、乱收费和不明码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处理,保证了节假日市场物价的稳定。三是在省“十运”会期间,向经营服务行业、餐饮业、宾馆业等散发诚实经营价格告诫书,公示经营服务价格和收费,取消了南城客运站等临时停车收费,加强市场督查,保证了“十运”会顺利进行。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我县房地产市场价格,我局对房产开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和住宅房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确保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合理与稳定。五是加强价格监测,做好紧急时期的价格监测工作,全年报送特种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报表12次,达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报表79次,大春粮食购销价格监测报表12次,春耕期间化肥价格监测报表60次,出价格监测信息分析14期,为各级政府决策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二、大力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进一步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减轻社会负担,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继续开展收费年审工作,我局把收费年审作为收费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共年审《收费许可证》943个,注销《收费许可证》14个,年审收费项目1063项,涉及收费金额5228万元,取消自立收费项目12项,取消扩大范围重复收费项目6项,取消停止仍继续收费项目7项,维护了收费政策的严肃性。二是规范场镇卫生收费,对全县25个场镇收取的卫生费,逐个论证,逐个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制定收费标准,促进了场镇建设。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重新制定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并印发医疗服务价格手册60套,发放社会加强监督。四是认真贯彻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收费政策,通过加强开学前的收费宣传、报名期间的收费督查、开学后的跟踪检查,保证教育收费的规范。五是认真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办理、换发、注销工作,按照《200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涉企、涉农收费进行了清理,对涉及收费项目取消、收费标准变更的部门,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236个,注销《收费许可证》86个,规范了各部门收费行为。
三、稳步推进价格改革,适时疏导价格矛盾
今年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抓住价格总水平涨幅趋缓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价格矛盾。一是深化了电价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对新桥电力公司售电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对小水电上网价格成本进行了监审,适当提高上网电价,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对乡镇小水厂的自来水销售价格成本进行了调查,按照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了亭子镇等小水厂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三是规范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全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达县天然气公司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对正大然气公司的非管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规范。四是积极疏导运输价格矛盾,改革了我县交通运输价格,提高了道路旅客运价标准,并规范了汽车南站的收费行为。五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从严从紧规范管理,制定了小春粮食、两杂种子、蚕种和蚕茧价格,规范了全县中小学招标教材价格。
四、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06年,我局共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2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55.42万元,经济制裁金额55.42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1万元。一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收费专项检查等,维护了国家价格收费政策的严肃性。二是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建房收费、学校收费、医疗收费、社区收费、电力价格、客运票价等,查处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乱涨价、乱收费问题,有利地震慑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三是开展了价格欺诈专项检查。以禁止价格欺诈为重点,加强了节日市场和非常时期价格收费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价格欺诈,大力查处虚构原价、虚高标价、含糊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检查,价格欺诈行为有所收敛,规范了经营者价格行为。四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和群众举报都逐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落实和妥善处理,受理34件,调查落实34件,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今年开展了3次明码标价大检查,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向经营者积极宣传明码标价政策,督促各经营场所按照规定要求标好标价笺,明码标价率达90%以上。
五、加强农村物价管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涉农收费公示是减少涉农乱收费的有效措施,重新公布了涉农收费项目,对全县各乡镇的涉农收费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更新,统一格式和样式,统一制作,保证了公示内容的准确性,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粮油价格调控管理,适当调整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防止价低伤农,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农村物价宣传和咨询,各乡镇价格监督站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和咨询活动,开展宣传活动三次,接受群众咨询200多次,协调农村价格矛盾8起,充分发挥了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
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今年以来,我局一方面积极转变职能,一方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扩大和优化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在县内组网“价格信息交流网”,有效利用和整合各方面的价格信息资源。二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办理刑事案件价格鉴定120件,标的额56.34万元,非民事案件价格鉴定14件,标的额553.25万元,行政案件价格鉴定1件,标的额0.49万元,价格认证59件,标的额1395万元,为司法机关规范办案程序和政府定调价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三是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和商品价格,我局在调定收费标准和商品价格时,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定调价前的成本论证,并按要求召开了听证会,还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证了定调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七、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一是价格调控监管的制度方法还有待改进,部分领域的价格改革还比较滞后,有些资源产品价格还没能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二是市场价格秩序还不够规范,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然存在,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需探索,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仍不到位,价格法律法规尚需健全。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房地产等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四是部分物价干部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急需改进和提高。这些问题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