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达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成立米城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昌旺 乡党委书记
郑海浪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主任:曾祥德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符 柳 乡党委副书记
王清春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潇颖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郑文双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周彦君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王 强 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彭春霖 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申 权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京强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 明 乡财政所所长
王 旭 乡卫生院院长
余 华 乡中心校校长
乡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彭春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