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3〕136号
各村(社区):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抓好2023年大春农业生产工作,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我镇2023年大春粮食生产工作,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科学有序推进我镇2023年大春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面积、提单产、扩大豆、防灾害、增效益”的工作思路,围绕“一核两区六组团”布局,以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引领,抓好“粮袋子”。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确保粮食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实现大春播栽28924亩,粮食总产12845吨以上,其中水稻13898亩,总产6963吨,玉米8950亩,总产4081吨,马铃薯1837亩,总产518吨,红薯2925亩,总产894吨,大豆1292亩,复合种植635亩,总产168吨,高粱657亩,总产221吨。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发展优质水稻13270亩,其中国颁二级以上优质稻种植面积达5308亩。
(二)推广先进栽培技术。一是水稻重点推荐选用川华优320、隆两优黄莉占等优质稻品种,提出嫩秧早栽,推广规范化栽培。二是玉米推荐选用华试919、加单8号等品种。育苗移栽提倡单株错窝定向移栽。
(三)抓点示范合理布局。在永睦村、钟山村、倒虹村、石土社区、亮垭村抓好5308亩国颁二级以上优质稻种植。
(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和“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坚持防灾在前、救灾在第一时、抗灾在关键点。一是加强自然灾情预警,防范自然灾害。二是加强病虫的预警与防控,高度重视草地贪夜蛾、稻飞虱、条锈病等重大迁飞性、爆发性、流行性病虫灾害和植物疫情的预警与防控,落实重大病虫防控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推行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统防统治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相结合机制,实现“防病保粮”“虫口夺粮”。三是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同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对接,做好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五)加强绿色清洁生产。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理念,积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科学用肥、用药、用膜,推广应用绿色生产技术。实现农膜回收90%以上,化肥农药零增长目标。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各村(社区)要监管好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业投入品进销台账制度,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配备好村级协管员,实现主要优势农产品“过程可控、质量可溯”。
(七)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主体1家,粮食生产经营面积60亩。
(八)防止耕地非农化。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确保粮食产量有提升、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大春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把任务、责任、奖惩落实到人,千方百计把大春生产中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组到户。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和镇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禁止“非粮化”“非农化”和耕地荒芜;镇财政所要认真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及时把各项补贴资金落实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各村社区要做好蓄水保水、沟渠疏浚工作,确保春育春播和栽插用水。
(三)加强督查落实。将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列为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镇政府对粮食生产成效显著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村社区将严肃问责,确保大春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