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环境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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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23〕73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23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监管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则,促进环境安全,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则,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岗位责任

  (一)镇级网格

  我镇为单元划分为省定三级网格区域,网格长由镇长担任。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巡查工作组,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级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二)村(社区)级网格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省定级网格区域,网格长由村(社区)书记担任。根据需要,配备2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

  2.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3.调处网格内的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

  4.接受镇级网格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运行机制及考评办法

  1.建立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平台上市、区、镇指派任务,同时各村()每月必须开展至少一次环保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平台上进行上报。

  2.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镇级网格将对村(社区)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镇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镇政府将对镇和村(社区)网格的考核结果进行年终考核,按照规定予以奖惩。

  五、强化保障措施

  1.提升监管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的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

  2.严格责任追究。镇级网格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村(社区)网格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区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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