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河市镇、南外镇、斌郎乡林业站:
随着达州市工业园区的建立,我县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林地逐步增多,工作量增大。为了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和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施工,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时抽调河市镇林业站余兵、南外镇林业站吕辉、斌郎乡林业站任德才三同志协助林业局办理林地征占用有关事宜。具体工作由资源股统一安排,其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林业局在上述乡镇收取的植被恢复费返成中提取10%补助给所在乡镇林业站。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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