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数:人次

石府发〔2023211

各村()民委员会:

  “五一节小长假,近段时间我镇,旅游踏青、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风干物燥,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形势极为严峻。为此,要求我镇各村(社区)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五一期间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主动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

  各村(社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要求,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专题做好五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宣传,积极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遥祭追思等现代祭扫方式。深入开展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宣传,使安全用火、保护森林的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案例警示、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群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三、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隐患排查

  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上坟烧纸、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加,农事用火、生产用火、生活用火交织,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急剧增大,人为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不断增加。各村(社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物的接触。要安排专人对坟头墓地、重点林区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严禁在林内或林缘烧香烧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生火野炊、烧灰积肥。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

  四、加强值班备勤,快速处置火情

  各村干部、护林员要坚持24小时信息畅通,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归口上报的要求,及时上报火情。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扑火队伍管理,组织扑火知识培训,抓好日常应急演练,提高救灾能力,时刻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科学开展扑救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及时查明原因,严肃追责问责

  对发生森林火情、火警、火灾的,要及时查明起火原因,从快从重处理火灾肇事者。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得力,值班备勤不到岗,组织扑救不及时,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的,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424

分享到: